近年来,湖南邵阳绥宁县针对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,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,通过问题排查、整改落实和机制优化,切实加强基层治理能力。一季度,在湖南省20-50万人口县市区考核中,该县荣获"好"的评价。

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,绥宁县建立了分级分类监管机制。根据各村(社区)的人口数量、"三资"规模、工程项目等指标,将它们划分为三个管理等级,并实施动态调整。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科室和片区,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,对重点村(社区)进行监督检查。

该县还把农村集体财务管理、工程项目管理、债务管理等8个方面的内容纳入年度巡察重点,并制定了《村级巡察工作指南》。针对经济体量大、信访举报较多的11个村(社区),直接开展驻村巡察。通过"驻点解剖麻雀式"调研、分片包村以及引入第三方服务等方式,对村集体"三资"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。截至目前,共排查问题622个,整改率达到100%,涉及金额4789.2万元,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1.33万元。

在问题整改方面,绥宁县建立了多部门协同机制。县纪委监委与审计、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,建立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。对重点信访举报问题实行提级办理,优先处置。例如,在处理红岩镇蓼水村原主任陈某某挪用集体资金案时,该县快速启动提级办理程序,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并追缴全部违纪款。

为抓源头治理,绥宁县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。一方面,对全县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和村(居)委会主任开展专题培训,签订廉洁承诺书;另一方面,县财政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,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。同时,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,强化干部的底线意识。

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,绥宁县在农村集体"三资"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,还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,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和治理支撑。